杜弘治墓崩,哀容不稱。庾公顧謂諸客曰:“弘治至羸,不可以致哀。”又曰:“弘治哭不可哀。”
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…相关:楼王后、非重要角色、穿越末世的我被迫卖起了烧烤、全职/相爱相杀、虚空记录者、为了赚钱我给妖怪算卦、星星落在裙边、本人是学渣、故遇她、单恋一只猫[娱乐圈]
夫礼始于冠,本于昏,重于丧祭,尊于朝聘,和于射乡--此礼之大体也。
有人以王中郎比車騎,車騎聞之曰:“伊窟窟成就。”
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