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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为少主梳头

我为少主梳头

作者:畅聆可

类别:历史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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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5-01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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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
  古者以周尺八尺为步,今以周尺六尺四寸为步。古者百亩,当今东田百四十六亩三十步。古者百里,当今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。

  凡执主器,执轻如不克。执主器,操币圭璧,则尚左手,行不举足,车轮曳踵。立则磬折垂佩。主佩倚,则臣佩垂。主佩垂,则臣佩委。执玉,其有藉者则裼;无藉者则袭。



简介:

  謝公道豫章:“若遇七賢,必自把臂入林。”

  或问曰:“免者以何为也?”曰:不冠者之所服也。《礼》曰:“童子不缌,唯当室缌。”缌者其免也,当室则免而杖矣。

  闻始见君子者,辞曰:“某固愿闻名于将命者。”不得阶主。敌者曰:“某固愿见。”罕见曰:“闻名”。亟见曰:“朝夕”。瞽曰:“闻名”。适有丧者曰:“比”。童子曰:“听事”。适公卿之丧,则曰:“听役于司徒”。君将适他,臣如致金玉货贝于君,则曰:“致马资于有司”;敌者曰:“赠从者”。臣致禭于君,则曰:“致废衣于贾人”;敌者曰:“襚”。亲者兄弟不,以襚进。臣为君丧,纳货贝于君,则曰:“纳甸于有司”。赗马入庙门;赙马与其币,大白兵车,不入庙门。赙者既致命,坐委之,摈者举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