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遗人弓者:张弓尚筋,弛弓尚角。右手执箫,左手承弣。尊卑垂帨。若主人拜,则客还辟,辟拜。主人自受,由客之左接下承弣;乡与客并,然后受。进剑者左首。进戈者前其鐏,后其刃。进矛戟者前其镦。
传曰:“有从轻而重,公子之妻为其皇姑。有从重而轻,为妻之父母。有从无服而有服,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。有从有服而无服,公子为其妻之父母。”传曰:“母出,则为继母之党服;母死,则为其母之党服。为其母之党服,则不为继母之党服。”
簡文作相王時,與謝公共詣桓宣武。王珣先在內,桓語王:“卿嘗欲見相王,可住帳裏。”二客既去,桓謂王曰:“定何如?”王曰:“相王作輔,自然湛若神君,公亦萬夫之望。不然,仆射何得自沒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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