或问曰:“杖者以何为也?”曰:孝子丧亲,哭泣无数,服勤三年,身病体羸,以杖扶病也。则父在不敢杖矣,尊者在故也;堂上不杖,辟尊者之处也;堂上不趋,示不遽也。此孝子之志也,人情之实也,礼义之经也,非从天降也,非从地出也,人情而已矣。
子曰:“政之不行也,教之不成也,爵禄不足劝也,刑罚不足耻也。故上不可以亵刑而轻爵。《康诰》曰:‘敬明乃罚。’《甫刑》曰:‘播刑之不迪。’”
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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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鎮罷臨川郡還都,未及上住,泊青溪渚。王丞相往看之。時夏月,暴雨卒至,舫至狹小,而又大漏,殆無復坐處。王曰:“胡威之清,何以過此!”即啟用為吳興郡。
謝公在東山,朝命屢降而不動。後出為桓宣武司馬,將發新亭,朝士鹹出瞻送。高靈時為中丞,亦往相祖。先時,多少飲酒,因倚如醉,戲曰:“卿屢違朝旨,高臥東山,諸人每相與言:‘安石不肯出,將如蒼生何?’今亦蒼生將如卿何?”謝笑而不答。
文王之为世子,朝于王季,日三。鸡初鸣而衣服,至于寝门外,问内竖之御者曰:“今日安否何如?”内竖曰:“安。”文王乃喜。及日中,又至,亦如之。及莫,又至,亦如之。其有不安节,则内竖以告文王,文王色忧,行不能正履。王季腹膳,然后亦复初。食上,必在,视寒暖之节,食下,问所膳;命膳宰曰:“末有原!”应曰:“诺。”然后退。武王帅而行之,不敢有加焉。文王有疾,武王不脱冠带而养。文王一饭,亦一饭;文王再饭,亦再饭。旬有二日乃间。文王谓武王曰:“女何梦矣?”武王对曰:“梦帝与我九龄。”文王曰:“女以为何也?”武王曰:“西方有九国焉,君王其终抚诸?”文王曰:“非也。古者谓年龄,齿亦龄也。我百尔九十,吾与尔三焉。”文王九十七乃终,武王九十三而终。成王幼,不能莅阼,周公相,践阼而治。抗世子法于伯禽,欲令成王之知父子、君臣、长幼之道也;成王有过,则挞伯禽,所以示成王世子之道也。文王之为世子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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