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曰:“小人溺于水,君子溺于口,大人溺于民,皆在其所亵也。夫水近于人而溺人,德易狎而难亲也,易以溺人;口费而烦,易出难悔,易以溺人;夫民闭于人,而有鄙心,可敬不可慢,易以溺人。故君子不可以不慎也。《太甲》曰:‘毋越厥命以自覆也;若虞机张,往省括于厥度则释。’《兑命》曰:‘惟口起羞,惟甲胄起兵,惟衣裳在笥,惟干戈省厥躬。’《太甲》曰:‘天作孽,可违也;自作孽,不可以逭。’《尹吉》曰:‘惟尹躬天,见于西邑;夏自周有终,相亦惟终。’”
王孝伯問王大:“阮籍何如司馬相如?”王大曰:“阮籍胸中壘塊,故須酒澆之。”
投壶之礼,主人奉矢,司射奉中,使人执壶。主人请曰:“某有枉矢哨壶,请以乐宾。”宾曰:“子有旨酒嘉肴,某既赐矣,又重以乐,敢辞。”主人曰:“枉矢哨壶,不足辞也,敢以请。”宾曰:“某既赐矣,又重以乐,敢固辞。”主人曰:“枉矢哨壶,不足辞也,敢固以请。”宾曰:“某固辞不得命,敢不敬从?”宾再拜受,主人般还,曰:“辟。”主人阼阶上拜送,宾般还,曰:“辟。”已拜,受矢,进即两楹间,退反位,揖宾就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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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抚大夫,抚内命妇;大夫抚室老,抚侄娣。君大夫冯父母、妻、长子,不冯庶子;士冯父母、妻、长子、庶子,庶子有子,则父母不冯其尸。凡冯尸者,父母先,妻子后。君于臣抚之,父母于子执之,子于父母冯之,妇于舅姑奉之,舅姑于妇抚之,妻于夫拘之,夫于妻于昆弟执之。冯尸不当君所。凡冯尸,兴必踊。
曾子问曰:“诸侯旅见天子,入门,不得终礼,废者几?”孔子曰:“四。”请问之。曰:“大庙火,日食,后之丧,雨沾服失容,则废。如诸侯皆在而日食,则从天子救日,各以其方色与其兵。大庙火,则从天子救火,不以方色与兵。”曾子问曰:“诸侯相见,揖让入门,不得终礼,废者几?”孔子曰:“六。”请问之。曰:“天子崩,大庙火,日食,后夫人之丧,雨沾服失容,则废。”曾子问曰:“天子尝禘郊社五祀之祭,簠簋既陈,天子崩,后之丧,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废。”曾子问曰:“当祭而日食,太庙火,其祭也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接祭而已矣。如牲至,未杀,则废。天子崩,未殡,五祀之祭不行;既殡而祭,其祭也,尸入,三饭不侑,酳不酢而已矣。自启至于反哭,五祀之祭不行;已葬而祭,祝毕献而已。”曾子问曰:“诸侯之祭社稷,俎豆既陈,闻天子崩、后之丧、君薨、夫人之丧,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废。自薨比至于殡,自启至于反哭,奉帅天子。”曾子问曰:“大夫之祭,鼎俎既陈,笾豆既设,不得成礼,废者几?”孔子曰:“九。”请问之。曰:“天子崩、后之丧、君薨、夫人之丧、君之大庙火、日食、三年之丧、齐衰、大功,皆废。外丧自齐衰以下,行也。其齐衰之祭也,尸入,三饭不侑,酳不酢而已矣;大功酢而已矣;小功、缌,室中之事而已矣。士之所以异者,缌不祭,所祭于死者无服则祭。”
庾公欲起周子南,子南執辭愈固。庾每詣周,庾從南門入,周從後門出。庾嘗壹往奄至,周不及去,相對終日。庾從周索食,周出蔬食,庾亦強飯,極歡;並語世故,約相推引,同佐世之任。既仕,至將軍二千石,而不稱意。中宵慨然曰:“大丈夫乃為庾元規所賣!”壹嘆,遂發背而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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