卒食,客自前跪,彻饭齐以授相者,主人兴辞于客,然后客坐。侍饮于长者,酒进则起,拜受于尊所。长者辞,少者反席而饮。长者举未釂,少者不敢饮。长者赐,少者、贱者不敢辞。赐果于君前,其有核者怀其核。御食于君,君赐余,器之溉者不写,其余皆写。
謝公時,兵廝逋亡,多近竄南塘,下諸舫中。或欲求壹時搜索,謝公不許,雲:“若不容置此輩,何以為京都?”
桓南郡小兒時,與諸從兄弟各養鵝共鬥。南郡鵝每不如,甚以為忿。迺夜往鵝欄閑,取諸兄弟鵝悉殺之。既曉,家人鹹以驚駭,雲是變怪,以白車騎。車騎曰:“無所致怪,當是南郡戲耳!”問,果如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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